基金安顺(500009)2007年度第三次收益分配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安顺证券投资基金 2007 年度第三次收益分配公告
   本公司所管理的安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安顺”代码:500009) 截 至2007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收益为424,601.6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安顺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的规定,本公司拟定 了基金安顺 2007 年度第三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安顺的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复核,现公告如下:
   一、 收益分配方案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基金安顺可供分配收益为4,246,016,078.98元。 本基金管理人决定2007年度第三次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持有人按每10份基 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共派发现金红利900,000,000.00元(最终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确认数据为准),未分配基金净收益部分仍保留在 基金资产中,在完成年度审计后,还将进行2007年度的年度收益分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发布的财税字[1998]55 号《关于证券投资 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基金收益,暂免征所得税。
   二、 收益分配对象
   2008 年 1 月 2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安顺的全体持有人。
   三、 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权益登记日:2008年1月24日
   除息交易日:2008年1月25日
   红利发放日:2008年1月31日
   四、 收益发放办法
  本公司于2008年1月29 日将本基金收益分配的款项及代理发放收益的手续 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2008年1月30 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 资者的现金红利金额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 在2008年1月31 日领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确认后 即将其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 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可领取现金红利。
   五、 咨询办法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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