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货币(160206)关于"春节"假期前暂停申购、转入业务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07]120号)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于2008年2月6日(星期三)至2月12日(星期二)休市,2月13日(星期三)起照常开市。2月2日(星期六)至2月3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08年2月1日至2月5日暂停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和转入业务。
本基金的转出、赎回等业务,以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自2008年2月13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和转入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有关条款的规定,投资者于2008年2月1日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将于2008年2月4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08年2月5日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将于2008年2月13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春节”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021-331346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 告
根据《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4日对本基金自2008年1月2日起至2008年2月3日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2月4日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的自2008年1月2日起至2008年2月3日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8年2月4日;
2、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8年2月5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于2008年2月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8年2月5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定期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七、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本基金的收益支付详情: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021-33134688;
3、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8年2月1日起,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开通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本公司管理的某一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由该销售机构代销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投资者通过北京银行购买的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8只基金:
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1);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国泰金龙债券基金,代码:020002、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代码:020003,以下简称“国泰金龙基金”);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5);
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7);
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8);
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9);
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10);
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11)。
注: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11)处于暂停申购赎回期,暂不支持各项基金业务交易申请,恢复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时间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二、适用投资人范围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持有通过北京银行购买的上述任一只基金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三、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其中25%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2、根据《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国泰金龙基金内的子基金之间可以相互转换,但不按上述第1条相关标准收取基金转换费,具体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国泰金龙基金由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和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两只子基金组成,由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转换为国泰金龙债券基金时免收转换费;由国泰金龙债券基金转换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时,转换费率为0.3%。持有国泰金龙债券子基金超过90日(含)的,转换费为0。
【相关链接】: 基金 银行 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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