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旨在提高出口竞争力
□许闲 吴捷
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德国的失业保险费率将从现在的4.2%降低到3.9%。然而德国总理默克尔2007年10月20日公开表示,联合政府希望进一步将失业保险费率从目前已达成一致的3.9%进一步下调为3.5%。德国政府降低失业保险费为什么这么做?这么做将对德国产生什么影响?
德国是著名的经济发展强国,其经济的发展主要得益于雄厚的技术实力和完善和谐的社会法律环境。历年来,德国一直保持着世界第一出口国的地位,化学、机器制造和汽车行业产品是德国出口的主要产品。
德国出口商协会的数据则显示,到2009年中国将超过德国,成为世界第一出口大国。协会会长安东·伯尔内表示:“我们相信,到2009年中国将取代德国成为世界出口冠军。”资料显示,德国2006年出口首次突破1万亿美元大关,继续位居世界出口第一。
然而德国作为第一出口国的地位却不断受到其他国家的挑战。根据德国工商联合会的预测,德国出口增速将放缓,2007年出口预计增加8%,到2015年增加幅度将为5%。
与出口增速降低紧密相连的一个原因是德国企业的出口竞争力,包括其中的一大竞争劣势,即高昂的人工费用。因此,德国政府在致力于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考虑的问题便是如果降低企业的人工成本。失业保险费成为政府改革的试脚石。
根据德国现行法律,德国所有雇员原则上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费用由雇主和雇员各承担一半,同时政府也提供一定的补贴。雇主除了承担雇员部分失业保险费外,还承担雇员养老金保险、医疗保险和护理保险的一半费用和雇员参加工伤事故保险的全部费用。德国社会保险费率高达40%以上,雇主的劳工成本可想而知。
德国政府下调失业保险费用,首要考虑的是是降低中型企业的人工附加费,帮助企业改善经营。中型企业是德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它是指雇员人数在500人以下以及年营业额在5000万欧元以下的企业。根据这一定义,目前德国共有企业340万家,其中中型企业占90%以上。正是这些中型企业创造了德国40%的营业额,提供了70%的工作岗位和83%的培训岗位。通过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可以节省中型企业的成本支出,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扩大出口,推动德国经济的发展。在降低中型企业雇员失业保险费负担的同时,德国总理默克尔同时还致力于税收上给与人合公司或家族企业实施优惠,降低人合公司和家族企业在继承遗产或新旧交替时的遗产税负担。
德国总理关于降低失业保险费的举措,无疑得到了德国企业的大力支持。但是受到德国政治体制的影响,这一良好的愿望必须经过不断谈判和协商才能得以实现。可以确定的是,明年年初的失业保险费将下调0.3%,如果失业保险费率进一步下调至3.5%,下调的幅度与目前的适用费率相比将达到0.7%。如此大的调幅将明显降低企业的人工附加费,进而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空间和市场决策空间。德国产品在保持现有质量水平的基础上,其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加强,这对保持德国世界第一出口大国的地位,改善目前出口增速降缓的现状将起到良好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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